今天早上很清醒

公車上仍舊想起過去的種種

但是襲來的已經不是想哭的鼻酸

而是懷念

我想
這是我的傷口癒合的開始吧!?

今天國文課
老師很有趣的跟我們討論了
"如果有一個男生  給他十幾年的時間  你養他   他就會成功   你願意嗎?"

有很多人答不願意
多數人的理由是因為十年太長了
也有人是因為覺得男生的薪水就是應該要比女生高
(即我們要讓男生養的意思)

至於我個人呢
如果他的成就是可以跟王永慶一樣 而我又有能力養活我們的話
那我可以接受

不過心裡還是希望男人有三高吧

薪水高
身高高
年紀比我高(一點就好)

老師說最適合的是差四歲
那他現在應該是在讀大三囉!?

那我還真懷疑我們要怎樣遇見彼此?
等我終於大學的時候
他已經畢業啦

@@

這種小事還是讓神安排吧  = ˇ =

PS. 我的憂鬱症(嗜睡症?)不藥而癒了
感謝主
真是可喜可賀    XDDDD

(就說我快恢復元氣了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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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anessa0302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